一、文件政策的背景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社会风尚,根据《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单位起草了《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二、文件决策依据
《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20年8月27日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三、出台目的
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四、重要举措
划定并公布城区禁放区域,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