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一图读懂】关于对《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371482/2020_6731351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17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一图读懂】关于对《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10:45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54 号)、《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决策依据

2020年12月,禹城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根据上述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拟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印发。

三、出台目的

结合我市实际,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人为本,强化减排;区域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四、重要举措

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预防、预警、公众健康提示、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宣传、监督问责、应急保障、附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等十五项内容。以下就几个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则部分解读。总则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工作原则等五部分。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采用“1+12+N+X”的架构。“1”为《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应对大范围空气重污染提前预警和响应的政府专项预案;“12”为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N”为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为落实本预案措施而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X”为辖区内纳入限停产名单的相关企业操作方案。禹城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预案、部门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共同构成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部分解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协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交警大队、市供电公司、国网禹城供电公司、市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众益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保障中心、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为成员单位。

市应急指挥部承担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完善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市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对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督导以及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等。

(三)预警部分解读。包括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III级)、橙色预警(II级)和红色预警(I级)。

(四)应急响应部分解读。响应分级与减排比例、分级响应措施、信息报送、总结评估四部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涉及的长流程联合钢铁、短流程钢铁、焦化、石灰窑、铸造、炭素、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岩矿棉、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车整车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工业涂装等32个重点行业,严格按照技术指南要求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32个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采取相应级别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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