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财政局(国资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财政局(国资局)工作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媒体记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禹城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出台背景: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和规范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禹城市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重大事项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为核准事项和备案事项,核准事项是指需报市财政局核准或由市财政局转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的事项;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如市财政局提出异议,企业须按照要求对备案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后再予以执行。
三、报告决策情况:企业对所报告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企业负责人是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负责人,具体部门负责人是本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市财政局委派的董事、监事,应按照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职情况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核准和备案事项,各企业依本《暂行办法》进行报告时,原则上须以本企业正式文件(一式两份)的形式逐级上报至市财政局,申请核准或备案。
四、审批权限:
下列重大事项为市政府核准事项,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一)企业改制、分立、合并、上市、解散、破产。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成立以及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
(三)企业不动产的资产处置。
(四)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产权致使政府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
(五)因增资或减资致使政府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权地位的。
下列重大事项为市财政局核准事项,报市财政局批准:
(一)章程制定和修改。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改变主营业务(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转让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国有产(股)权变动等事项。
(四)企业投资设立一、二级子公司。
(五)确定或变更年度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运用计划。
下列重大事项为市财政局备案事项:
(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二)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企业年度工作报告。
(四)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级子公司领导班子的任免及考核办法、奖惩情况。
(五)企业投资项目。
五、关于重大事项需报送材料:
例如: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合并、分立,应报送以下资料:
(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的请示;
(二)企业合并、分立的方案;
(三)企业内部相关决策文件;
(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七)职工安置方案及市人社局对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
(八)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九)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
(十)其他需要提报的资料。
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解散、破产,企业不动产及其他重大资产处置等应报送的材料在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详细的介绍。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市民朋友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