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要求各地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省政府印发了《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要求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和服务领域,深化数据共享,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德州市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2023年德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数字强市办发〔2023〕1号),要求各县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积极大胆探索,争创禹城经验,力争“无证明城市”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2023年德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数字强市办发〔2023〕1号)。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深化数据共享,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相应材料。
四、工作目标
拓展“无证明”服务领域,深化“无证明”服务方式、规范“无证明”服务标准、强化“无证明”服务支撑,推进电子证照证明数据质量和支撑能力大幅度提升,电子印章等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完善,“居民码”“企业码”拓展应用,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基本实现电子化,使用频率较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广泛应用,政务服务表格(表单)字段共享率、证明材料共享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打造“无证明”办事大厅,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免提交”办事,30%以上的镇街实现高频事项“无证明”办理,凡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五、主要内容
《推进方案》共分为6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25年,各级各部门业务运行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电子证照证明、“居民码”“企业码”在各领域全面应用,企业和群众“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数字赋能惠企利民水平达到全省领先。
(二)拓展“无证明”服务领域。重点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场景,全面推进身份证、结婚证等个人证照证明和营业执照、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企业证照证明的电子化广泛应用。大力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社会化应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创新“无证明”服务方式。立足实际业务应用场景,推进“减证办”、“免证办”、“一码办”,探索“主动办”等4个方面,全方位推进“无证明”办事。
(四)推进“无证明”服务标准化。通过开展事项梳理、规范数据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支持表单自动整合、信息自动调用、证照证明自动关联。
(五)夯实“无证明”应用支撑。从提升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服务能力、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等方面,全面强化基础平台支撑能力。
(六)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范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评估监测、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禹城市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对“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推进,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协调,督促落实。“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列入考核,实施挂图作战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对各级各部门的证照数据质量等有关指标进行动态监测,鼓励各部门报送典型用证案例,打造特色场景,每月通报工作进展,确保“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落实本部门、本领域“无证明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协调、人员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协调推进本行业、本领域电子证照证明制发与应用,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
(二)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网信、公安、大数据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安全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攻防演练和安全监测评估。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数据供给单位要加强共享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数据采集、整合、提供等环节安全责任;数据使用单位要加强共享数据应用管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落实数据使用环节责任,确保共享数据规范使用。加强电子证照证明签发、归集、存储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要求。探索运用区块链、新兴密码技术、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追踪溯源等能力。按照信息采集最小化原则归集数据,对共享的电子证照证明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对电子证照证明持证主体和用证人员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增强电子证照证明签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统一身份认证能力。防范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证明等行为,切实保障电子证照证明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无证明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七、需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等面向个人常用的32项电子证照证明开展应用,全面覆盖婚姻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12月底前,个人电子证照证明在全生命周期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对接整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涉企证件的电子化信息,实现18项涉企常用证照证明“一照汇集”,并联合推动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场景中全面应用,12月底前,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实现“扫码验证”。
八、名词解释
“无证明城市”是指群众和企业去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办事,无需提交需要自己跑腿去开具的证明材料。
九、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德州市市级节点进行规范化改造,禹城市开展县级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德州市建设“居民码”平台,禹城市负责应用推广“居民码”。
十、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解读联系单位:禹城市大数据中心数据管理室
解读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0534-7365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