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禹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禹人发〔2015〕9号)
索 引 号:
371482/2015_56465112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5-05-29
发布机构:
禹城市人民政府

禹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决定(禹人发〔2015〕9号)

来源:禹城市      发布时间:2015-05-29 09:00

禹人发〔2015〕9号

禹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

决 定

(2015年5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禹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耿曙华的提请,任命:

  臧秀峰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司付英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臧秀峰同志市人民法院调解庭庭长职务;

  李贵彪同志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付振山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若祥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禹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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