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德州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方案《禹城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3—2030年)》依据法定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月12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现将评估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划》施行情况
《办法》印发实施后,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例如,市应急局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市发改局采购帐篷、棉被、棉褥、毛巾被、棉大衣、简易床具等300余万元的救灾物资,救灾物资政府实物储备达到了保障0.5-0.7万人转移安置的国家规定标准。并将79种、86890个物资全部录入“山东省救灾和物资保障管理系统”,实现了救灾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
二、《规划》施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人员、资金、仓库等限制,各行业领域应急物资储备不平衡。二是采购、储存、维保、调配、运输、处理等环节还不完善,尚需健全。三是借助山东省救灾物资保障管理系统,仅实现了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不全面。
三、《规划》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到2025年,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综合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到2030年,基本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类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协调顺畅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经过评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禹城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3—2030年)》实施情况良好,未收到相关不良情况反映,实现了决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