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7月 26 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禹城市审计局局长 石永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工作中采取“两统筹”方式实施,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相结合,重点实施了市财政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5个部门、1个乡镇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供销社系统、指挥部资产、2018年至2019年水资源支出绩效管理和重大政策落实、高新区占地补偿拨付及土地使用效益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等5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和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双重压力下,我市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586万元,同比增长1.6%,全年争取上级专项债券和直达资金8.03亿元,有效保障了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三保”支出保障有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盘活沉淀资金 8202 万元,清理收回以前年度指标7.66亿元。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33.87亿元,增长10.22%。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推进实现非税票据电子化全面铺开;严格控制举债规模在限额以内,落实化解隐性债务行动方案,2020年化解隐性债务10.59亿元,压减率为13.43%,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非税征缴、绩效管理、项目库建设、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2020年财政代编预算占2020年总预算的10.81%,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二)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个别单位应编未编非税收入预算。二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在年初或追加安排预算时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项目库建设不完善。项目库系统建设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未实行项目滚动管理。通过审查2020年预算支出情况发现,预算支出安排项目未依据项目库进行选择,没有真正发挥项目库的约束作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对交通运输局非税收入征缴、房管中心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安仁镇、科学技术局、一中、润禹水务、实验中学、油区协调服务中心等6个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在严肃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干部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违规收费、内部控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一是个别单位仍存在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问题;二是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接待清单、公务用车未执行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等。
(二)内部控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未建立内审机构,部分单位未建立或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收取或少收取出租收益,或收取租金未记账直接列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造成资金浪费。
(四)国有企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董事会、监事会未发挥应有作用。
(五)漏缴税金。个别国有企业2015年至2019年漏缴税金19.41万元。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0年下半年以来共完成禹城市职教中心一期工程等41个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审减率达25.03%。同时还对禹城市迎宾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工作中坚持科技强审,不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力推动投资审计新发展,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测+BIM模型算量技术,实现了项目的空间信息审核信息化、高效化和智能化,为投资审计插上了“智慧审计”的翅膀,审计精准度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我局在投资审计领域的经验做法得也得到了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高度认可,并被省审计厅做为经验进行推广。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去年以来对全市指挥部资产情况、2018年至2019年水资源支出绩效管理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供销社系统专项审计、固体废弃物防控等4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房管中心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揭示了在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禹城市供销社系统专项审计。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禹城市审计局对禹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13年以来有关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并购民营企业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一是发现改造提升项目,未办理竞争性谈判手续、购置资产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资金浪费的问题;二是房屋及土地闲置、违规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租金长期挂账未收回,造成社有资产损失;三是无偿占用社有资产,造成社有资产损失;四是在供销社下属单位报销费用;五是存在虚报资产、虚增收入问题。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对2018年至2019年水资源支出绩效管理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一是水资源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方面发现地下水资源管理存在监督“盲区和漏点”、城区自来水供水效率低等问题;二是支出绩效管理方面发现少计取水量应征未征水资源税问题。审计提出强化取、排水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强化涉水管理人员履职责任等六项建议,为保护水资源、堵塞制度漏洞贡献审计力量,同时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一是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不规范,对甲硫醇、硫化氢等大气污染物未进行检测。二是部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制度。三是医疗废物处置机制不完善,医疗废物贮存、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管理不规范。四是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滞后。
(四)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一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款利息收益未分配到户;二是资金存储未实现收益最大化;三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不及时。
同时,对大禹龙神职工集资情况、南郡华府第6期房屋出售情况以及华缘农机、泽兴生物项目投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和审计经验,强化大数据技能应用,精准锁定疑点线索,为市委市政府掌握企业经营及项目进展情况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等政策,开展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对审计发现的个别项目未开工建设、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在政府专项债券及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创出了“禹城经验”,并在山东卫视进行经验推广。
(二)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真实性、合规性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2020年度财政审计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对2020年度隐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本次审计共核查2020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事项22笔,涉及化债金额2亿元。
2021年,禹城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深化提升创新年”活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内审人员到南京审计大学进行业务培训,安排业务骨干对部门乡镇进行授课培训,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推动完善制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构建整改长效机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整改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边审边改,建章立制、调整账务、追回资金。2020年,通过拨付款项、盘活资金、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813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项。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项目库建设使用仅存在表面,未充分发挥作用;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资金沉淀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个别单位未设立内审机构、“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等;三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指挥部资产存量房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水资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一)规范预算编制及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水
平。
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管理水平,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制定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库建设及管理,严格实行零基预算,规范项目设置程序,科学规范设置项目,财政部门应主动作为,提前组织项目编审、储备工作,制定项目库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推进项目库全面做实,提升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和资产使用绩效。
一是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所有项目都应设定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把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项目审核和安排预算的组成部分,根据审核结果提出项目入库建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库,不得安排年度预算。二是加强绩效监控,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优化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使低效无效的资金退出,提高资金和资产使用绩效;三是加强财政、纪检、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经济监督的职能,对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预算单位内部审计管理水平,提升防范风险能力。
积极推进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内审机构和人员,赋予内审机构相应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提高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加强预算单位会计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从根源上杜绝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不良现象的滋生。
(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审计整改督促,严格执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审计人初心不改,使命在肩,紧紧围绕“扬帆徒骇河时代”发展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总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动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快绩效审计转型,高质量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为“扬帆徒骇河时代”、“九大禹城”建设勇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