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重点实施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及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等。
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由疫情防控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复杂环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平稳运行,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1亿元,同比增长10.75%;全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8.98亿元,比上年增加3.73亿元,有力增强了财政基本保障能力。
财政支出不断优化。2021年度,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同时,重点保障民生领域支出,集中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
财政管理效能稳步提升。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财政资源统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统筹管理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加强统筹管理,强化政策与预算的衔接,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部分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率低;个别单位预算编制时未考虑上年决算支出情况,按基数加增长的方式编制预算,导致预算编制金额大,决算支出金额小,预算执行率较低。
2.项目支出用于基本经费支出。抽查部分单位,存在以项目支出名义用于基本经费支出现象。
3.三公经费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仍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接待清单等问题。
4.项目库管理不到位。预算支出项目未真正纳入项目库管理,并从项目中选取,没有真正发挥项目库的约束作用。
(二)财政改革及财政运行风险方面
1.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罚没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应于2021年底入库,实际于2022年1月份入库,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
2.盘活存量资金不到位。个别二级单位存量资金应上缴未上缴财政局统筹使用,审计期间已上缴。
(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
1.相关主管部门未制定预算绩效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个别单位未制定预算绩效工作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绩效管理不严格,致使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自评价等环节均存在管理漏洞。
2.主管部门监管不够严格。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监管不严格,个别项目存在项目推进缓慢。
3.自评表流于形式。个别项目绩效自评不合理,绩效自评情况与审计调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个别单位追加项目,绩效自评表未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车管理方面存在制度漏洞,公务用车管理机制不完善,未制定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细则。
2.资产登记不完整。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未记入保障性住房资产;二是个别部门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二、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一)贯彻执行上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执行情况
1.危房改造建新不拆危。个别乡镇存在新的房屋建成后,未将原危房拆除,危房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2.环境整治有待提升。个别乡镇在整体村居环境治理方面存在各社区整治不均衡、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二)财政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情况
1.非税收入应纳入未纳入预算。个别乡镇非税收入应纳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2.盘活存量资金不彻底。个别乡镇应交未缴财政统筹使用资金。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
1.自来水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学校、福利院、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生活用水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所属部门财务收支监管以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1.所属部门财务收支监管不到位。个别乡镇经管站对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仍需加强管理。
2.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未开展内审工作;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或部分内控制度未严格执行,造成内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顺应科技强审趋势,以新技术应用理念为引领,以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手段为目标,实现审计跨越式发展,“智慧审计”处于省内先进水平。一方面在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上,打造出“禹城模式”;另一方面在“可视化审计”上紧贴实战要求。利用BIM三维模型技术,形成可视化大数据模型。实现了从一般看图算量到信息化综合算量的跨越式发展。我局在投资审计领域的经验做法被省审计厅作为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四、专项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去年以来对对粮食购销领域、水资源及重点水利项目管理情况等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揭示了在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一是储备粮规模方面: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格;二是储备粮贷款和财政专项资金方面:存在挤占储备油补贴资金等问题;三是储备粮购销、存储及经营方面:存在储备粮轮换进场交易比例较低等问题。
(二)禹城市水资源及重点水利项目管理情况审计。审计发现:一是水资源规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二是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方面存在巡河工作不严格等问题;三是水资源管理使用和污染防治情况方面无计划取水和超计划取水等问题;四是用水企业存在欠缴水资源税、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
同时,对富嘉化纤织造公司固定资产评估情况进行了复核,审减了固定资产价值;对协同产业园园区管理运营情况审计,查出部分出售厂房款应收回未收回等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的专业优势,强化了大数据技术应用,为市委市政府掌握企业投入及项目进展真实情况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等政策,结合省审计厅三级联动审计事项,开展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发现个别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存在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项目自评价等问题。
2022年,禹城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五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和“模范审计机关”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跨越发展年”行动规划,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为禹城市“务实创新年”“财源建设年”提供审计智慧和力量。在统筹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灵活运用“大数据+非现场”审计方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促使审计业务推进与新冠疫情防控两不误。通过持续深化“机关大讲堂”培训,促进年轻审计干部成长为业务骨干;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推动完善制度和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对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坚持边审边改,逐项整改销号。2021年,通过拨付款项、上缴财政、调整账务、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出台制度9项。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增强预算执行效力。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打破预算编制基数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项目的事前评估、事中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项目的可行性,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尽快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盘活滞留、闲置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主管部门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统筹管理,提高资产的配置使用效率。
(四)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强化部门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强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整改合力,增强审计整改严肃性,推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和永恒主题。禹城审计人初心不改,使命在肩,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聚焦预算执行审计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投资审计、绩效审计转型,高质量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创新,尽责担当,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开创禹城审计工作新局面,为“扬帆徒骇河时代”建设奉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