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1、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
2、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3、无就业经历人员失业登记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接受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针对失业人员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4、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5、免费享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档案保管服务;
6、享受失业登记服务。
义务:
1、应当每月主动与失业登记机构联系,如实向失业登记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
2、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并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和各类就业促进项目;
4、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关于求职活动、求职意愿、参加培训等情况的调查;
三、申请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3、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
4、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四、申请材料
1、前台办理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掌上”12333”手机APP平台办理失业登记无需任何材料。
五、办理流程
1、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平台办理失业登记;
2、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8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1、下载掌上”12333”手机APP平台办理失业登记;
2、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8号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和方式
1、掌上”12333”手机APP平台办理失业登记后手机短信告知本人;
2、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8号窗口。及时办理及时告知。
九、咨询电话:0534-722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