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各单位联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安置条件的1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如认为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镇街或部门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照公示情况予以安置。
监督举报电话:
房寺镇:0534-7935005
人社局:0534-7221598
附件:禹城市2025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第六批).xls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