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
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与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给与2000元一次性的创业补贴。
三.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②创业者身份证;③《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四、经办流程
线上: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线上办理;
线下:到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经办人员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本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电话
0534-722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