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禹城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需求群体政策及解读
索 引 号:
371482/2026_98784529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机构:
禹城市教体局

禹城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需求群体政策及解读

来源:禹城市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6-02-12 12:03

一、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一)市直小学

1.城区有房居民(含随迁人员)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住宅性质房产证明(学年新小区入学依据:第一批次,持购房合同的交房日期需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并在行政审批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第二批次,截止至2025年8月10日,购买禹城市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成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户,依据延续政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提供市房管中心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如申请就读学校无接收能力、无空余学位的,服从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接受能力的学校就读)、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根据划片区域和招生条件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应按照学生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相应学校招生区域申请入学。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且三代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祖辈(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的,可按照提供的祖辈一方或双方独立产权的房产证明、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和户口簿(或直系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入学。

报名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其中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商品房、二次买卖的小产权房的房产等不作为入学依据。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学段(小学段六年)内,只允许同一家庭子女(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

2.经商务工人员(含随迁人员)子女:

城区经商人员(须无房产)子女: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年以上规范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外地来禹人员另提供居住证)、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原则上注册半年以上)、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城区务工人员(须无房产)子女: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年以上规范房屋租赁合同)、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正规劳务合同、户口簿(外地来禹人员另提供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相应工资流水证明、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采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南街小学、迎宾路小学、解放路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和龙泽实验学校入学。

(二)市直初中

1.城区有房居民(含随迁人员)子女: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住宅性质房产证明(学年新小区入学依据:第一批次,持购房合同的交房日期需截止2025年8月31日前,并在行政审批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第二批次,截止至2025年8月10日,购买禹城市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完成网签、备案手续的购房户,依据延续政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提供市房管中心认定的已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如申请就读学校无接收能力、无空余学位的,服从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接受能力的学校就读)、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根据划片区域和招生条件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应按照学生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相应学校招生区域申请入学。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且三代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祖辈(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的,可按照提供的祖辈一方或双方独立产权的房产证明、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和户口簿(或直系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入学。

报名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其中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商品房、二次买卖的小产权房的房产等不作为入学依据。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学段(初中段三年)内,只允许同一家庭子女(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被征收人子女可以在原居住地学校就读,也可以在回迁居住地学校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

2.经商务工人员(含随迁人员)子女:

城区经商人员(须无房产)子女: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年以上规范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外地来禹人员另提供居住证)、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原则上注册半年以上)、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城区务工人员(须无房产)子女: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年以上规范房屋租赁合同)、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正规劳务合同、户口簿(外地来禹人员另提供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相应工资流水证明、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采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实验中学和龙泽实验学校入学。

3.对口直升:选择部分对口直升学校入学方式的,登录报名平台,直接输入小学省学籍号、姓名、家长基本信息,选择对口学校报名入学。

2025年部分城区初中学校继续采取对口直升的方式报名。下一步将根据初中学校生源数量、片区学位存量,择机适时取消初中对口直升报名方式。

二、控辍保学工作政策及解读

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法律意识。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片区学校批准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儿、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情况,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普查,完善“特殊学生关爱台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中学在组织学生报到注册时,逐一核对小学毕业生名册中的学生到校报到情况,对未按时注册的进行初步核查,并登记造册,通知学生小学毕业学校对未报到学生进行劝返。对于多次劝返(复)、拒不返(复)学的,相关学校应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通告相关情况。

 

 

附件:2025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2025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行政街923号 联系我们 政务邮箱

鲁ICP备130272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166号   网站标识码:37148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