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后(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政策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所需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四、经办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携带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禹城市富华街人力资源市场3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4-722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