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财社〔2024〕56号)文件和相关政策要求,我们对2025年3月份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和2025年4月份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进行发放,现已受理审核通过,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9日-15日,公示期间对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如有异议,请于5月15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4-7221598
2、2025年4月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