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期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对重点涉气企业和涉VOC排放企业,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发现异常值和问题帮助企业及时整改。督促企业及时对活性碳进行更换,对低效失效治污设施进行治理,尽量减少对站点指标的影响。
二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依法查处未登记编码、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高排放禁用区内违法违规使用行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发挥生态委牵头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分析研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