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园区规划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1500万元
建设地点:禹城化工产业园,创新街东延长线以南、赵徒干沟以东,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占地面积: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80亩
建设内容:依托一期、二期已建成的生产车间及配套的公辅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进行建设,购置搪瓷反应釜、不锈钢反应釜、离心机、干燥箱等设备仪器300多台(套)。主要产品为:消旋卡多曲中间体1十吨、中间体2十吨、消旋卡多曲1吨;盐酸普拉克索中间体4三吨、中间体5一吨、盐酸普拉克索0.5吨;恩扎卢胺侧链二5吨、恩扎卢胺1吨;米格列奈钙中间体1二吨、中间体2二吨;恩格列净15吨;盐酸布替萘芬5吨;甘油醇缩丙酮5吨;替加氟5吨;阿普斯特10吨;培美曲塞二钠中间体四2吨;非布司他40吨。
新建恩格列净/甘油缩丙酮/盐酸普拉克索生产线(三产品共线),其他产品均与现有产品共线。
二、环评单位
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VTrO5mlXeI1TcCDHv8lRQ?pwd=c44q 提取码: c44q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日起,公众可到建设单位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厂址评价范围(项目厂区及边界外延5km)内公众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递送至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禹城化工产业园,创新街东延长线以南、赵徒干沟以东,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牟总 1561016033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发布公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反馈意见。
山东艾兰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