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371482/2025_92827645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2-24
发布机构: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10: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22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24-2025225日(2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7222629

    真:0534-7222629

通讯地址:禹城市城里十字街以东路北100米(原党校)

    编:25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欣旺达禹城 75MW 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配套 220kV 升压站工程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水牛李村西南方向约 300m

深圳市欣旺达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8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地面积4256平方米

()经现场踏勘,220kV 升压站站界外 40m 范围内区域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

()建立事故预警机制,落实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废水、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建设临时用地,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施工场地生活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安全处置。

()升压站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后进行妥善处理。

()建设单位应做好升压站对环境影响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的认识。

(六)运营期对噪声和电磁采取措施达标排放。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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