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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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禹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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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482/2023_86377545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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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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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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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禹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来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10:4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要求,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2023年12月28日,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禹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本次区划调整在禹城市中心城区已明确用地性质的区域内划分1类标准适用区域2个,2类标准适用区域5个,3类标准适用区域1个,4a类标准适用区域城市公路34条及交通服务区域2处(禹城市客运南站、禹城市火车站),4b类标准适用区域1处(津浦铁路禹城段),调整后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47.36km2。
该方案的出台印发,对进一步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保护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