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
索 引 号:
371482/2026_98595941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1-30
发布机构: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30 10:47

各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pdf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行政街923号 联系我们 政务邮箱

鲁ICP备13027231号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166号   网站标识码:37148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