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全市政治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自今日起至国庆节前,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均在清理整顿范围。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非法私自设立机房前端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必须在2022年9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或继续使用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对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