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8〕 8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德政发〔2018〕19号)、《关于印发德州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德信用办〔2018〕21号)等文件精神,以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为依据,扎实开展执法信用修复、诚信机关建设等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管理机制,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及不良信用修复工作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完善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对失信企业、个人的约束。同时,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指导有需要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申请,对其中满足条件的准予信用修复,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充分认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2022年我局共办理信用修复30起。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通过彰显政府公信力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诚实守信,推动企业诚信经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将法律法规规定转化为实际治理效果。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管理
切实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醒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及时履行相应法定义务,告知其失信行为可能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同时,引导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企业修复自身信用,重塑企业形象,在地方发展中贡献正面力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统一领导,相关股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求工作人员及全体商户广泛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中来。利用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派发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促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商户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辅助政府管理部门日常动态监管,提高处置工作效率。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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