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涉企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牵头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应用,印发工作通报,督促成员单位及时录入涉企信用信息归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截止至8月18日,全市今年通过“公示系统(山东)-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各类企业信息3323条。
2.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今年共有323户/次市场主体通过主动修复和注销退出等方式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落实信用结果应用。配合相关部门,对拟作为各类评先树优的市场主体及人员初步建议人选在禹城市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按照规定标准给予部门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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