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众的信用意识,引领诚实守信的社会文明风尚,12月4日,禹城市人社局依托“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在新湖公园开展诚信宣传。
志愿者们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诚信相关知识等方式,让群众更好了解社会信用和征信的区别、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怎样更好的做到“知信、用信、守信”等诚信内容。此次共发放诚信宣传资料200余份,宣传讲解20余人次。

通过此次活动,让群众进一步意识到,在生活和工作中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的重要性,纷纷表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争当诚信个人,争塑诚信形象。下一步禹城市人社局,将继续开展诚信宣传活动,为构建诚信社会、建设诚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社力量。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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