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婚姻登记当事人对个人信用的重视程度,打消侥幸心理、杜绝失信行为,促进守法诚信,禹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积极开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惩戒工作宣传。
婚姻登记中心对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进行温馨提示,引导婚姻当事人诚实守信依法登记,并郑重告知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不得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况等。否则,个人失信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婚姻登记中心,每对男女双方当事人不仅要在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认真阅读《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同时在《婚姻登记个人信用信息风险告知书》上签名并按指纹确认。
下一步,禹城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创新服务举措、主动热情服务、提升办事效率等便民利民措施,共同营造民政领域“知信、守信、重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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