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诚信禹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17:34

禹政办字〔2021〕13号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诚信禹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诚信禹城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诚信禹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建国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孙登敬   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安  杨   德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宝勇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曹  锐   市委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白  光   市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钱  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庆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关东振   市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杨金勇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任

    朱永新   市法院副院长

    杨德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晓辉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俊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玉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崔珠琳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  斌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传斌   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邵传斌   市财政局局长

    孙建勇   市水利局局长

    聂立波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石永强   市审计局局长

    张庆兵   市民政局局长

    丁  强   市商务局局长

    韩培俊   市司法局局长

    孙兴国   市公安局政委

    陈  霞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孙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志勇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闫  森   市统计局局长

    张立明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高长东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邱树广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高李辉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尹建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来福   市信访局局长

    庞吉民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局长

    杨  欣   市总工会主席

    司晓莉   市妇联主席

    金  林   团市委书记

    马兴焱   市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中心主任

    蔡丛银   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郭  鹏   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刘保萍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王德奎   市大禹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士华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  剑   人民银行禹城支行行长

    张其勇   德州银保监分局禹城监管组主任

    刘兴华   市中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蒙   禹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温德慧   房寺镇镇长

    翟云德   辛店镇镇长

    朱英开   梁家镇镇长

    赵  强   伦镇镇长

    程静静   辛寨镇镇长

    赵成涛   张庄镇镇长

    窦黎明   安仁镇镇长

    韩  强   十里望回族镇镇长

    宁传民   莒镇镇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杨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进平同志任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三个工作组,负责各层面诚信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

(一)政务诚信工作组。负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满意度评价等任务落实,对各相关领域诚信标准制定工作进行指导。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考评办)、市政府办公室

(二)商务诚信工作组。负责推进企业经营秩序整顿、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谐创建等任务的落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个人诚信工作组。负责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大力倡树诚信个人典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诚信禹城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诚信禹城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诚信禹城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专题研究、解决诚信禹城建设重大问题。

(四)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推动建立诚信禹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五)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信用产品综合应用工作。

(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八)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我诚信·禹城诚信”活动开展。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诚信禹城建设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涉及诚信建设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诚信禹城建设有关工作,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诚信禹城建设工作。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9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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