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8月31日受理禹城市加班酒吧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3日:
申 请 人: 王 群
场所地址: 禹城市新时代购物广场四楼南侧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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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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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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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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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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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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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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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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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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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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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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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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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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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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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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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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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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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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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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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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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34-7365663
通讯地址:禹城市政务大厅二楼50号窗口
邮 编:251200
公示机关: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