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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巡察“回头看”公告

来源:中共禹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2 17:14

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维护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市委同意,决定对住建局、水利局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底。

二、巡察重点

(一)上一轮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情况

1.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是否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研究落实情况等。

2.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主要看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否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健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督促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3.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主要看党组是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看各类监督指出问题特别是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看是否把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二)上一轮巡察以来产生的新问题

紧密结合被巡察对象实际,紧扣主责主业,紧跟形势任务,突出“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具体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三定”方案职能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534-7360571

举报邮箱:ycswd5xcz@dz.shandong.cn

举报信箱:市纪委监委门口东侧

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相关情况。       

                

                                                                    中共禹城市委巡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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