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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24 14:55

2024年,在德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德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德州市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禹城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统筹谋划,强化制度设计,推动高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再次荣膺2024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法治讲座5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研讨1次,组织镇街、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培训、执法能力培训、败诉案例分析等专题培训10余次。二是领导率先垂范。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府院联动、行政执法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5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13次。召开市委法治委、办公室、专项小组会议8次,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创新制度举措。组织全市1050名县乡领导干部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完成年度述法工作,禹城“四级+多维”述法经验被中央依法治国办选入市县法治建设案例汇编。

二、围绕中心大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健全规范性文件“五化”全流程工作模式,开展专项清理活动4次,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69件。二是严格依法决策。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率先建立县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完成1项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全部1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涉法事务140余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前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三是深化镇街法治建设。在德州各县市区率先启动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镇街法治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三、打造城市名片,全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禹城市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组织对市政府对外签订的56件合同协议逐一清理。二是全力擦亮“禹快办”品牌。推进“县镇同权”综合改革试点,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家门口办证”。推进“禹快办”营商环境平台建设,为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精准赋能。与12省(自治区)66县(市、区)实现联盟成员间跨域“一件事”业务办理无缝衔接,创新高效开工、道路运输、信用修复、省内迁移等“高效办成一件事”路径,优化“一企一专员”精准服务模式,企业申报材料减少40%,审批提速80%以上。“高效办成一件事”入选第七届政务服务博览会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单位,三是精准服务企业。创新“三全”法治体检,探索“企业首席服务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模式,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80余场次,审查企业合同5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40余份,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突出多措并举,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强化府院联动。出台《关于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施“联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和《2024年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清单》,司法行政部门、各镇街、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法院保持常态化沟通,对复杂、疑难案件实现每案必商,积极配合法院做好立案前、审中、判前和解,市委、市政府召开府院联动会议专题研商行政诉讼案件10余次,针对行政强制、履职申请、土地征收等案件召开论证会20余次,提前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15件行政诉讼案件实现原告主动撤诉,占比43%。“联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入选“德解决”最佳实践培育项目。二是创新府检联动。针对涉企复议案件邀请检察机关进行监督,共办理涉企复议案件10件,调解结案5件,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召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效评估会议,检察建议落实回复率100%,相关做法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工作年度创新奖并被推广应用。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创新实施“法治提醒”和疑难复杂案件“要情专报”制度,成立“快审快结”研审专班,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04件,纠错8件,调撤率40.2%,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行政复议案件获评2024年全省行政复议优秀案件。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打造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纪检监察、党委巡察多维“一体化”监督模式。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公开政府信息11900余条,办理公开申请46件,举办主题政府开放日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8次,努力打造透明政府。

五、创新精准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自查自纠,召开专题会议4次,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及3个配套方案,37个部门排查出的51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0个,选聘第二批社会监督员25人,收到市民热线推送线索480条,针对6个部门、18项问题进行督促,全部整改到位。聚力队伍建设,取消执法资格50余人,开展交流研讨14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7391人次,参加现场警示教育730人次,进行记录谈话1663人次,覆盖率达96%。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专项监督3次,查看执法现场24个,入企调研72次,排查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60件,拨打涉企电话回访780个,通过“德企行”平台接收企业反馈858条,出具红色《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7份,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德企行平台运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扩大平台企业知晓率。强化数据分析,对部门滥用“紧急通道”、联合检查数据少、企业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调度3次,入企检查同比减少30%,企业满意度100%。三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合规指导工作,开展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推行柔性执法,对128家市场主体依法减免罚款186.76万元。

六、聚力共治共享,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禹城模式

一是打造普法新模式。创新“1名党支部书记+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X名农户”行动,打造民法典主题公园、桂庄村、政务大厅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持续深化“两单一函”制度,提升普法精准性和有效性。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改革创新推进会在我市成功举办,我市作典型发言。二是高效化解争议。高标准打造禹城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构建“四调联动”协调机制。成立11个镇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商事调解覆盖面。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全年共组织市级大型综合演练3次,各部门、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演练230余次,极大提升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四是深化载体建设。深化落实司法所“五项机制”和“一所一品”项目,德州市司法所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启动会议在我市召开。

七、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有的部门对法治建设存在“实用主义”倾向。

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法治队伍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差距明显,工作开展不平衡,与尽快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惠企政策知晓率、适配度有待提升,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合规指导效果一般。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阐释“135”模式,深化“四级+多维”述法效能,严格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制度,倒逼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办事、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

二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禹快办”营商环境平台建设,不断强化制度供给、畅通沟通渠道、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司法保障,用不断向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监督“345”机制,以“3个3”模式为基础,健全、优化、拓宽监督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效果;以“四个强化”为突破,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5+5”模式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纠治行政执法领域顽瘴痼疾。

四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健全行政复议123+N体系,创新“加简乘除”工作法,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复议全流程调解机制,创新实施府院联动五项机制,突出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是做好法治队伍建设。精干、高效、综合设置镇街、部门法治机构,优化法治干部选任晋升渠道,加大法治队伍业务培训频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六是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合力。创优首批19个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持续推进“1+1+N+X”行动,积极发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农村“两人”法治素养和办事能力。

禹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禹城市人民政府主办 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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