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禹城市组织编制了《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6号)、《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州市政府令第9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禹城市自然资源局(禹城市建设路255号)。
禹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石建,电话:0534-7366597,邮箱:ycsgtzyj@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