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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36号)、《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州市政府令第9号)规定,我局将《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置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意见征求时间、反馈方式方法,最终未征求到任何意见。

特此说明。

禹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