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模式
禹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禹城市重大行政决策新增事项目录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禹城市房寺镇等九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事项列入禹城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0年度禹城市重大行政决策新增事项目录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2020年度禹城市重大行政决策新增事项目录

 

决策事项

决策承办单位

拟提交市政府审议时间

禹城市房寺镇等九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

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