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三十六号
禹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苏兰武副市长代理禹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现予以公告。
禹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