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少伟的提请,任命:
李逢军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杨 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洪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 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广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以公告。
禹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