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禹城市财政局2015年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chengnet.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春厚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洪锋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禹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禹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程》等相应文件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紧盯财政改革方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的发布解读工作,有效宣传了财政改革相关政策。
(二)回应社会关切
进一步规范热线办理程序,对热线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汇总分析,集中回应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3月31日向社会公开了70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8月20日向社会公开了2014年政府总决算,9月10日向社会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决算、61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单位的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工作以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服务平台为目标,及时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信息上的“四公开”。一是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二是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三是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没有列入采购文件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四是所有中标结果都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民生政策信息公开。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及时公开各项民生政策,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加大民生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7月下旬,共汇总形成6大类28项民生政策进行公开,其中,教育和文化计生类12项,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类9项,支农类5项,其他民生保障类2项,涵盖了现行民生政策体系的方方面面。每条政策均包含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发放途径、办理程序,主管部门、主管科室、联系方式等基本内容,政策内容简明直白,文字表述条理完整,让基层群众一看就懂,按具体情况,对口入座,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财政信息专栏,分别针对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采购等多方面信息进行公开,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宣传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财政业务问询、财政事务公告、政策宣传等,让群众能以互动的方式了解财政信息。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公开信息的分级审查。信息公开业务科室为信息公开内容的责任部门,对所公开信息负直接责任。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要经过分管领导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符合报送要求。在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避免出现不适宜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高度重视局属各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对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非税收入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基层财政管理局、投资评审中心等单位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2016年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工作工作。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市财政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乡镇财政所等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重点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具体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禹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禹城市行政街265号,联系人:李厚刚,电话:0534-7260558,电子邮箱:yuchengcaizhengju@163.com,邮编:251200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禹城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4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