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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政府

禹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禹城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要点,将政务公开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24年,市财政局共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20余条。

(一)主动公开

一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我局已分别将经市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牵头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在财政批复后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二是市财政局日常工作动态公开。及时且积极的公开我局工作进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最新的金融风险动态进行解读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守住“钱袋子”。三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同时,2024年市财政局与审计、银行等多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有关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

(二)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三)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4年,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我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切实推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禹城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分工,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按照省、德州市、禹城市政务公开文件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各科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及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2024年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公开是法定职责,缺乏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较为单一。目前市财政局公开的板块和方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尚未形成系统的长效机制。三是公开能力有待提升。对各级政务公开文件精神领会不透,工作任务研究不透,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025年,市财政局将围绕目前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狠抓重点工作落实。抓好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根据省、德州市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我市落实文件,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台帐,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将上级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工作。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邀请政务公开专家授课,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公开本领。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及时总结提炼我市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结合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禹城特色和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禹城市财政局高质量完成2024年关于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告提醒工作,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15部门关于在全省推行以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鲁财农〔2024〕33号)要求,从2024年11月起,我市将全面推行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届时,财政部门的“一卡通”发放系统将优先选用群众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禹城市财政局联系。

(办公地址:禹城市行政街265号;联系电话:0534-7260556;电子邮箱:ycsczjbgs@dz.shandong.cn)

 

禹城市财政局

2025年1月9日

附件:禹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工作年度报告.docx

禹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2024年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