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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政府

禹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禹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报告内容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禹城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全面、及时地公开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今年以来,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78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医保动态、办事指南、基金监管等方面。注重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打造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主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途径,加强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及时性和易读性的优势,扩展政务信息阅读人群,提高政务信息阅读数。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未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4件,不存在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业务培训不足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开展不够,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一些新政策、新要求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准确到位。

(二)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政策解读仅有文字解读,利用图表、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比例较低,政策解读的可视、可感度不高。

(三)公开内容深度不够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和业务数据,缺乏通俗易懂的解释和说明,给群众的理解和查阅带来一定困难。

下一步禹城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拓宽工作视野和思路。不断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创新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制作更多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解读产品,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持续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详细。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医保改革、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