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Word和PDF两个版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工作,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
(一)主动公开
根据栏目变化要求,重新编制印发了《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保障分工表》,对各项保障任务重新进行了分工部署。全年禹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68条,同比提高22.5%。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108条、政策解读类信息6条,承办人大政协提案12件,其他各类信息342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均为100%。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较去年减少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重新印发《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保障分工表》,根据2024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目录。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网站首页更新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栏目,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专栏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提示24件, 在各市场监管所等服务区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处,方便群众查阅咨询相关资料。我局的微信公众号“禹城市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度共发布信息249篇,目前,我局微信公众号已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注销。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为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办公室、网监股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及时、全面、真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6
|
||
行政强制
|
3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开的全面性、针对性不足,对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及结果反馈等信息公开较少,结合地方实际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不够多,不能充分满足群众需求。二是公开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多数依赖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对新兴媒体和信息手段利用不足,公众获取信息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较大,群众阅读量不高。
建议优化政府网站功能,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网站的稳定性和易用性,同时拓展新媒体平台,如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推送热点信息。提升人员素质:通过组织培训、专题讲座、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以及信息处理和公开的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4年禹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梳理出10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10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通过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工作信息360条,发布执法结果公示信息20期,各类抽检信息9期。依托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山东)公示企业年报,认真开展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工作。企业年报率99.6%,“助企年报”模式被德州市场监管局发来表扬信给予表扬;个体年报率74.29%,合作社年报率98.61%。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禹城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6件,市级政协提案6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拓展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依托禹城市政府网等公开平台,通过技术提升等手段,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通过以上措施,逐渐形成了以政府网站为主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禹城市行政街198号,联系电话:0534-7228315,邮箱:ycsscjgjbgs@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