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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民政府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dzbee.de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生态环境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36条。其中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5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6条、市政府重要会议信息6条,其他各类信息289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依法依规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规定、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依托禹城市政府网站开设的生态环境专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提升网站实用性和便民性,并及时动态更新,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主动公开的内容还存在迟报、漏报、催报现象,在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足,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将深入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严把信息质量关,健全信息报送管理方法等制度,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坚持常态化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落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禹城市老城街67号;联系电话:0534-7222629;电子邮箱:ycshbj@dz.shandong.cn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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